试论生态立省是建设和谐青海的根本
郑 杰,王程才
(青海省林业局,青海西宁 810008)
摘要:实施“生态立省”是时代的诀择,生态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只有注重生态建设,才能赢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先机。本文从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角度,对生态立省战略是建设和谐青海的根本这一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建议措施。
关键词:生态立省;和谐青海;建设;探讨
青海省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立足青海的基本省情和独特的生态环境,着眼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培育生态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生态立省战略。生态立省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种新的实践,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落实,也是适应21世纪经济全球化和生态化的世界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生态立省已在全国形成发展之势,青海作为高原省份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其意义深远而重大。本文从青海省生态区位,森林、湿地和物种资源,以及社会发展的角度,探讨生态立省是建设和谐青海的根本这一问题。
1 生态立省的内涵和任务
“生态立省”是一种在省域水平上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新理念的发展模式,它更加注重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和建设,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的改变,更加注重人类生活质量的提升,体现了资源永续利用的理念,也体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发展思想。
1.1 生态立省的内涵
目前,全国已有15个省区实施生态立省建设。其发展与建设的思路和理念,是根据各自特有的生态区位、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生态与环境质量和生物资源状况等,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一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省级行政区域的发展。其内涵是:运用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生态经济学原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发展生态经济,建立循环经济体系,培育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提高综合实力,实现省域水平上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立省的目的,旨在把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发展的生态建设模式。
青海省实施生态立省,是基于其特殊的生态区位与特有的自然资源、重要的水源湿地和高原物种多样性的重要基因库的省情出发,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是建设和谐青海的根本。
1.2 生态立省的任务
从已实施生态立省建设的各省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分析,生态立省的基本任务主要有以下6个方面:一是以循环经济理论为指导,推进生态经济、生态产业体系建设;二是以资源保护和可再生资源的恢复、发展为重点,推进可持续利用的自然资源保障体系建设;三是以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为重点,推进山川秀美的生态环境体系建设;四是以人口控制、城镇综合整治和建设为重点,推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人居体系建设;五是以科技和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推进高效、稳定、配套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六是培育生态文明,倡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这6个方面的任务,涵盖了注重生态经济发展,大力培育循环经济;注重物种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注重城镇、乡村绿化美化建设,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注重增强社会公众的生态与环境保护意识等各个方面。青海省实施生态立省,则是注重坚持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坚持以人为本,其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的发展;坚持以生态保护与建设为主的生态发展模式,实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全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生态资源基础,做出应有的贡献。
2 生态立省是建设和谐青海的内在要求
青海省实施生态立省的目的,旨在把青海独特的生态区位和重要的生态价值呈现出来,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构建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的生态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最终的和谐发展,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打造生态与经济发展的屏障和保障。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青海考察工作时指出:“青海是我国淡水资源的主要补给地和生物多样性最集中的地区之一,保护和建设好这里的生态环境,不仅关系到青海各族群众的生活和发展,而且关系到全国的生态安全和中华民族的长远发展”。这一重要的论述,不仅强调了青海省重要的生态区位,水资源的战略地位,而且也强调了青海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寄予了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的历史责任和殷切的期望。
2.1 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森林、湿地、草地是青海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覆盖了省域国土面积的64%。其特有的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构成了复杂多样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草原草甸生态系统,呈现着高原生态结构复杂、生物多样性丰富、生态功能脆弱和完整的特点;孕育了长江、黄河、澜沧江的源头区,也孕育了祁连山地黑河、石牙河、疏勒河、和大通河的源头区,湿地资源丰富,在现今人类社会的发展中发挥着高原自然环境、大气循环、环境演化和国土生态安全的屏障作用,具有其它区域无可替代的主体地位。
青海有森林资源 444.3万hm2(二类调查数据),湿地资源556.88万hm2,草地资源3646.67万hm2,这些自然资源在青海乃至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一是草地资源,为我国的四大牧区之一,是青海藏区100多万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基地,为人们的生活和社会发展提供着丰富的畜产品;二是湿地水资源,是长江、黄河中下游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重要水源地,每年向下游供水600多亿m3,且具有强大的固炭功能;三是森林资源,发挥着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和保障生态安全的作用;四是高原物种多样性,对环境的演化和大气的变化,以及人类健康发挥着指示和辅助的作用;五是物产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和藏区的民生改善起着保障作用,等等。
近年来,青海省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了生态与环境的保护治理和经济的协调发展。在青海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一方面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重点公益林建设工程、退耕还林草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以及三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和建设等工程项目,加大省域内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 2003~2007年累计投资达120多亿元,森林覆盖度增长了0.8个百分点,局部恶化的生态与环境得到治理,湿地水资源得以保护,物种多样性保护力度加大;另一方面积极发展高原生态经济,构建符合青海高原发展的新型经济格局和模式。青海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关系着高原省区社会的发展未来,也关系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未来。因此,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中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2.2 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需要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要“建设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是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过程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成果,是对传统文明形态与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生态文明强调的是注重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生态文明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良好的生态条件,人类既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也不可能有高度的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没有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发展就会陷入生存危机。
青海的生态文明建设任务艰巨。一是生态与环境问题。由于青海高原自然环境的物理属性较差,多数土壤、植被仍处于自然演替的发育阶段,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脆弱,其自身调节恢复能力差。受全球气候变化造成的持续干旱和人为活动的综合影响,呈现高原湿地源头的水量减少,湿地不断萎缩;草地功能退化,黑土滩面积大;生物资源及其多样性受到威胁,珍稀物种资源量减少;高原湿地生态功能下降等问题;二是发展方式问题。目前,青海仍是以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的省份,其主要产业中的畜牧业和种植业对自然条件的依赖性很大。生态与环境的恶化,一方面对农业、畜牧业生产施加负面影响,产品成本增大、效益低;另一方面遭遇自然灾害的概率大,贫困人口难以脱贫,既使脱贫也极易反弹;三是经济基础问题。由于受高原自然条件的制约,青海的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传统发展模式仍在沿用,创新意识和理念还没有深入群众,牧区的发展力度和方式改善不大,其经济基础建设仍较薄弱,一定程度制约着发展;四是生态意识问题。近年来,实施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对人们的生态意识的提高虽有促进和帮助,但仍存在着发展与保护难协调、难取舍,为了自身利益忽视保护的问题较突出,影响着生态与环境的改善。
青海省政府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考虑自身的发展实际,基于今后发展的生态地位和存在的社会发展问题,以及对全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的影响而确定了生态立省发展战略。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是保障。因此,它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青海的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问题,有利于维护高原生态系统稳定,有利于提高青海人民建设生态文明的意识,是建设和谐新青海的根本。
2.3 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青海藏区稳定发展的需要
青海省71%的区域为藏区,平均海拔在3500m以上,其经济发展的自然条件差。目前,在广大藏区从事牧业生产生活的牧民有120多万人(2006年),他们赖以生存的草地资源、湿地资源,由于受自然和以往过度放牧的影响与破坏,造成的草场退化、局部环境恶化的状况已严重影响着其发展,限制着牧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提高。据2007年的资料显示,全省中度以上退化的草场有833万hm2。三江源区可利用草地资源的退化与减少,促使牧民为了维持生活和受畜产品价格上涨的影响,牲畜数量难以控制,部分地区超载放牧现象较严重,牛羊个体质量下降,有的牧民无奈搬离原生活居住地。
青海的生态与环境退化问题,直接关系着藏区的社会稳定。国务院和青海省政府十分重视,近年来先后实施了多项覆盖藏区的生态保护与建设工程,强化对高原生态与环境的保护治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藏区的发展与稳定问题,缓解日益突出的生存与保护的矛盾,补偿牧区群众为了生态而牺牲的利益,青海省争取国家在三江源地区建立国家级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的工作得到了落实。国务院会议决定,在青海等省藏区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以改善民生为核心,把生态建设、改善民生、发展经济与维护稳定更紧密地结合起来;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解决农牧民的长远生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因此,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有利于解决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有利于牧区生产结构的调整和民生发展,是藏区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的迫切需要。
3 实施生态立省的几点建议与对策
生态立省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目的是实现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就青海省而言,主要是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把青海的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有机地结合起来,按照生态立省的内涵、要求和任务,按照资源永续利用的理念和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思想,着力推进生态安全、生态经济、生态文化和能力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实施生态立省战略,建设和谐新青海。
3.1 推进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青海的生态安全,关系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和牧区的民生改善。在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建设中,应注重五大生态圈和三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重点天然林保护、重点生态区域绿化等建设,巩固和提高植被的天然覆盖率,促进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建设与保护,不断增强高原生态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目前,随着林业四大生态工程的实施,三江源、青海湖、柴达木盆地、湟水流域和祁连山保护区生态治理与建设工作的加强,初步形成了林业建设的五大生态圈和构建三大体系的发展格局。一是三江源生态圈。以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通过综合治理措施,使湿地生态系统、高寒生态系统和物种资源得到充分保护,为“中华水塔”提供强有力的生态保障。二是青海湖流域生态圈。以青海湖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通过环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措施,恢复其流域的林草植被,防止荒漠化,遏制环湖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拯救濒危物种普氏原羚物种和其栖息环境。三是湟水流域生态圈。以湟水流域生态与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草等措施,逐渐恢复湟水流域的植被,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生存环境。四是柴达木盆地生态圈。以格尔木周边防沙治沙工程为重点,通过封沙育林育草措施,进行综合的生态建设,保护和扩大沙区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营造良好的城市发展环境。五是祁连山生态圈。以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建设为重点,通过对区域内的封山育林和宜林地的人工造林,以及限牧、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不断增强区域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养的能力。从而构建起布局科学、结构合理、效益明显的高原林业生态建设体系;构建扶持措施完善、高原特色突出、资源优势明显的林业产业体系;构建主题突出、贴近生活、富有生机的生态文化体系。同时,注重发展高原循环经济,注重提高高原环境质量,推进青海生态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3.2 推进生态经济体系建设
生态经济是以经济与环境的和谐为目的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经济形式,包括生态农牧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和绿色矿产业等。发展生态经济,要遵循生态学原理,依靠科技创新,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使自然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利用,并根据生态主体功能区的规划要求和产业发展的特点,合理规划其布局,重点发展具有生态优势的产业、具有生态与经济双重效益的产业、具有资源优势的资源加工业,对环境影响小的清洁型产业,做大其规模,提高生态经济的贡献率。一是注重建设发达农牧业,提高效益农牧业的发展水平,推进农牧业产业化体系建设;二是注重推进工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加工业整体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环保产业,促进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工业体系建设;三是注重文明生态城乡创建活动,推进城乡人居环境建设,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四是注重培育生态旅游产品,拓展高原旅游市场,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休闲旅游,倡导绿色消费,建立协调发展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3.3 推进生态文化体系建设
青海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按照省委书记强卫同志的要求,“要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发展模式和价值取向,将自然环境保护和维护生态安全视为发展的基本要素,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家庭、每个社会成员,努力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深入开展“生态青海、大美青海、和谐青海”的主题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共识,牢固树立关注生态、爱护环境、保护家园、健康高原的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公民对开展生态立省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关心、支持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自觉改变粗放型生产生活方式,逐步树立生态文化理念;积极营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环保、重视生态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使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坚持发展应注重考虑群众利益,对得起子孙后代。三是建立正确的利益观。企业要树立生态发展理念:一个真正重视环保的企业才是一个持续发展有生命力与活力的企业,不能将利润建立在损害环境和公众健康之上。使社会各界形成广泛参与,科学、合理、安全、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观,形成环境就是资源、环境就是资本、环境就是资产的价值观,形成崇尚自然、善待自然、善待生命的生态文明观,形成以资源节约型、质量效益型、循环经济型为基础的可持续的文明发展观,实现生态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3.4 推进能力保障体系建设
在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的进程中,应注重推进生态建设的组织、法制、政策等保障体制机制的建设,确保生态立省执政理念一届接一届地长期坚持下去,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惠及一代又一代人。
一是健全生态保护行政责任考核机制。在建立职责明晰、目标明确、制度健全、高效精干的管理体系和推进机制中创新,运用市场规律构建青海高原生态与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有效运行机制,正确衡量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代价,正确衡量发展成果和政府政绩,推动生态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二是完善生态投入补偿机制。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青海的生态与经济发展,应建立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投入机制,树立资源与环境有价有偿观念,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加快制定相关政策和立法,从体制和机制上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三是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体系。青海的生态与环境保护需要强有力的政府部门监管,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保护监管体制,实行严格的严重违规、强制淘汰制度,形成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保护管理体系;四是实行依法管理。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生态保护立法,走法治化道路。在立法目的上,借鉴世界各国在环境保护上所普遍遵循的价值目标,培养环境友好型的伦理观念和文化氛围,把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法制管理轨道,有效地促进青海高原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综上所述,青海实施生态立省战略,是时代的抉择,是青海特有的生态区位、丰富的湿地水资源和高原生物多样性决定的,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建设和谐新青海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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